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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衡阳大义山肆意调整保护区范围 为开矿让路性质恶劣
来源:www.qzsclsb.cn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2月7日晚,从环境部获悉,今年10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省,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11月14日,督察组对衡阳市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探矿权和采矿权清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衡阳常宁市以调整保护区范围代替整改,为矿产开发“量身打造”方案,保护区矿山野蛮开发,生态破坏严重,性质十分恶劣。

督察组发现,2015年至2018年期间,常宁市三番五次申请调整保护区范围。调整前保护区具备生产条件的采矿企业5家,本次保护区调出面积358.52公顷,其中261.01公顷“非常巧合”地对应原有企业采矿区或探矿区,占比72.8%。囊括其中4家采矿企业和1个探矿点。其中,西岭镇车荷村张家坪区域调出保护区面积35.78公顷,衡阳春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萤石矿采矿权就占该调出区域的99%。

督察组现场对原自然保护区内的常宁市金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鑫裕矿业有限公司、春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萤石矿和香里颜矿业有限公司等矿山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多处矿山因长期野蛮开采,没有开展生态修复,开采区域黄土裸露,山体满目疮痍。金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矿山的泥沙被雨水冲刷后流入附近村镇,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强烈。

对此,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涉及失职失责的,以及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要求地方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以下为通报全文:

湖南衡阳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以调代改为矿产开发让路

2018年10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省,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11月14日,督察组对衡阳市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探矿权和采矿权清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衡阳常宁市以调整保护区范围代替整改,为矿产开发“量身打造”方案,保护区矿山野蛮开发,生态破坏严重,性质十分恶劣。

一、基本情况

湖南常宁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11年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前身为2001年成立的湖南大义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的主要对象为湘中孤山环境亚热带天然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1431公顷。

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以来违规设置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探矿权23宗;违规发放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采矿权15宗。为此,湖南省整改方案明确,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23宗探矿权和15宗采矿权全面进行清理整治,“对在自然保护区内的,该关闭注销的关闭注销,该退界避让的退界避让,该补偿退出的补偿退出,该停止审批的停止审批,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并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但此次“回头看”发现,衡阳常宁市对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设置的采矿权和探矿权一直未进行清理,刻意回避问题,通过调整保护区范围代替违规矿山清理。2018年4月,常宁市在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后,即上报完成该项整改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是肆意调整,自然保护区为矿产项目开发让路。2015年常宁市向衡阳市政府请示,请求将位于保护区缓冲区的常宁市富坤实业公司采矿权区域调整出保护区,涉及保护区缓冲区面积约8.2公顷。在征求衡阳市林业局意见时,市林业局明确:常宁市富坤实业公司的采矿权设置时间为保护区成立之后,不宜调规。

2016年8月常宁市为在保护区缓冲区内建设庙前风电场项目,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综合论证报告,计划将保护区缓冲区128.6公顷调整出保护区。2017年3月该方案通过湖南省林业厅审核,后被湖南省环保厅以论证不充分退回。

2017年3月,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向衡阳市人民政府报告狮形岭锡矿探矿权相关情况时建议,“如大义山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确定范围时应当避开该探矿权;如已最终确定,也应争取调整保护区范围,将该探矿权调出保护区”,衡阳市政府相关领导批示“同意国土局意见,请督促相关县市区认真落实”。

2017年9月,常宁市政府以文件形式向省林业厅请示:“根据已探获中型锡矿床的结果,发现该矿区具有良好的开发潜力,根据该探矿权人的强烈要求,我市建议此探矿权部分勘查区与大义山自然保护区发生重叠部分调出大义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湖南省林业厅回复原则同意该建议。

2017年9月,按照常宁市相关要求,拟调出保护区的面积扩大到358.52公顷,主要涉及为四个采矿权区域和一个探矿权区域。在该方案未征求衡阳市林业局和环保局意见的情况下,常宁市直报省直相关部门,该方案相继通过湖南省林业厅专家评审会和湖南省环保厅组织的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2018年4月23日,湖南省政府以文件形式复函通过调整。至此,常宁市三番五次申请调整保护区范围的目的终于实现。

二是故意隐瞒,保护区调出面积多为原有矿区。现场核查发现,调整前保护区具备生产条件的采矿企业5家,本次保护区调出面积358.52公顷,其中261.01公顷“非常巧合”地对应原有企业采矿区或探矿区,占比72.8%。囊括其中4家采矿企业和1个探矿点。其中,西岭镇车荷村张家坪区域调出保护区面积35.78公顷,衡阳春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萤石矿采矿权就占该调出区域的99%。

2017年11月,湖南省环保厅向湖南省政府报送《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常宁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请示〉的复函》,明确建议衡阳市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厅核实调出部分是否失去生态保护价值,是否存在为采矿等项目让路的情况,必须坚决禁止保护区为建设项目让地的行为。但常宁市刻意隐瞒事实,出具文件表示:“我市林业局和大义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对调整的16处范围进行核查,调出部分生态保护价值较低,也不存在为建设项目让路的情况。”骗取湖南省环保厅同意该调规方案。

三是野蛮开采,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十分严重。督察组现场对原自然保护区内的常宁市金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鑫裕矿业有限公司、春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萤石矿和香里颜矿业有限公司等矿山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多处矿山因长期野蛮开采,没有开展生态修复,开采区域黄土裸露,山体满目疮痍。金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矿山的泥沙被雨水冲刷后流入附近村镇,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强烈。

三、原因分析

常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向湖南省相关部门上报材料时,刻意强调相关采矿权和探矿权获得时间是在2011年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之前,而忽略2001年即为县级自然保护区的事实。在整改过程中,又屡次申请以调代改,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性质恶劣。衡阳市对常宁市在调规过程中任意妄为不闻不问,工作失察。

湖南省林业厅等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流于形式,致使有明显问题的调规方案层层过关,存在失职行为。

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涉及失职失责的,以及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要求地方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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